泉州市嘉隆招标署理有限公司(招标署理机构)受新利18有限公司(采购人)的委托对新利18有限公司企业形象宣传片摄制效劳项目进行果真招标采购,现邀请切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。
1、招标编号:QZJL201909071
2、投标人的要求:
2.1切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划定条件;
2.2切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8号)第十九条第二款划定(出具允许);
2.3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务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(提供书面声明)
2.4投标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(提供书面声明)
2.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(?:200000.00元),凌驾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。
3、招标文件通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:拟加入投标的投标人2019年9月20日起至2019年9月27日止每天上午8:30—11:30时,下午2:30—5:30时(北京时间),按下述地点到泉州市嘉隆招标署理有限公司购置招标文件。[注:购置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报名表(所报项目名称、招标编号、投标供应全称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、传真、邮箱),转账需附上凭证;招标文件每份200元,售后不退。
4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:2019年10月11日下午15:00时(北京时间),不切合《招标文件》的划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。
5、开标时间:2019年10月11日下午15:00时(北京时间)
6、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所在:泉州市嘉隆招标署理有限公司开标室(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)。
7、投标报名所在:泉州市嘉隆招标署理有限公司(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)。
8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:新利18有限公司 陈女士18659920550
9、凭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五十二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三条之划定,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、采购历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按划定出质疑:(1)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,为招标文件通告期限届满之日;(2)对采购历程提出质疑的,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;(3)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,为中标结果通告期限届满之日。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,口头质疑不予接受。招标文件通告期满之日起7个事情日后提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将不予接收。
10、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(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)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(http://www.ccgp.gov.cn/)、新利18微信民众号、新利18官网(http://www.qzcjjtyxgs.com/)上宣布,不作另行通知,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,以免错漏重要信息。
E-mail: qzjlzbdl@163.com 邮 编:362000
电 话:(0595)22795666 传 真:(0595)22512088 联系人:小张、小郭
报名费及投标包管金帐户:
开户行: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
帐 号:2301012830009195
收款人:泉州市嘉隆招标署理有限公司
泉州市嘉隆招标署理有限公司
2019年9月20日
中国政府采购网 :泉州市嘉隆招标署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利18有限公司企业形象宣传片摄制效劳项目果真招标的招标通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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